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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我国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重大发展

1998-01-06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马晓毅)由国家计委、国家劳动部、国家人事部和中国社科院联合召开的“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理论及政策研讨会”近日在京举行。与会专家学者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一致认为,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“按生产要素分配”原则,是我国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重大发展。

专家们指出,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,要“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,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”,“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”。这是近20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实践的经验总结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,外资企业、民营企业、私营企业等多种经济成分已成为我国经济成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股份制的稳步推进,已使劳动者的收入来源发生急剧变化,传统的按劳分配理论难以完全反映实践发展的需要,提出新的收入分配原则已经势在必行。

专家们认为,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理论“社会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,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,不劳动者不得食”,已不能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。首先,我国现阶段不具备马克思所设想的客观经济条件,存在着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,市场机制对收入分配有直接制约作用,代表物化劳动的投资、技术、知识、资源等也参与个人分配。其次,市场是决定劳动报酬的决定因素,劳动者提供的产品得不到市场的承认,就不能获取等量的劳动报酬。如果其在提供产品过程中造成负面影响如环境污染,那他还将付出一定代价。不讲条件地提倡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,实际上是“大锅饭式”的平均主义。第三,通过利润、利息和租金等获得的收入是为国家建设提供帮助的回报或奖励,应当承认其长期存在的必然性。同时,一定时期存在的失业和下岗现象,这些人一时没有参加劳动,但从社会公正的角度看,国家应当保障他们的最低生活条件。

专家们还就新的分配制度下的法制法规建设,整顿黑色收入和灰色收入等课题进行了讨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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